個人稅

須要了的稅務責任

報個人所得稅所需資料

報個人所得稅所需資料基本分為四類;
第一為個人的基本資料:

婚姻狀況、社安號或報稅號、出生日期、家庭地址、職業、電話、選擇夫妻分報還是合報;子女情況,子女是否與父母住在一起;與家長合報還是分報?

第二類為收入資料:

工資、獎金、佣金、小費、銀行等金融機構年終結算利息單及股息單、股票交易單、社安收入、退休金、失業金、州市府退款、出租房屋所得;有限責任公司( LLC)、小公司(S CORP)、合夥人公司(PARTERNSHIP)收入稅表;彩卷、賭博收入單;各種W-2表、1098表、1099表、K-1表。

第三類為支出資料:

醫藥費、房屋貸款利息和地產稅單、慈善捐款收據、意外盜竊、水火災損失證明、未報銷的員工費用收據(差旅交通、停車費、工作服收據)、其他雜費(投資諮詢、銀行保險箱費)、報稅費、進修學習費證明、找工作費、有關專業報刊雜誌訂購費、購買IRA基金、償還學生貸款利息、搬遷費、按離婚協議所付的撫養費證明。

第四類為享有稅務優惠方面的資料:

13歲以下托兒費用收據、學生的學雜費書本費收據、認領子女費用等。

*屆時需提供一張支票方便退稅自動存入或轉賬付稅